怜霭有一双不太讨喜的眼睛——眼尾略微上跳,眉眼温驯,水黑眸子和眼下的一寸红相得益彰。
令人无端联想起《聊斋》里的可怜红颜。
六面玲珑,两面刺。
深冬,雪未歇,浓重的雾气吞噬半个城。
花楼的灯暗红,像一层釉,遥遥地为怜霁镀上新妆。
她没多少情绪,只顾着装作一副嗔笑样,模样温顺任由客人灌酒。
她身量不算高,斜倚着门,青丝下落,几只手捏着他的下巴。
琥珀酒潋滟如琉璃。她眯了眯眼睛,假装被呛到,喝不下。
客人不依不饶,她咳嗽着把酒杯推回去,一把吴侬软语,百转千回:“大人,日子长着呢,不急于一时呐。”
优伶——一个以卖唱为生的职业,居然会与这样伶俐的人牵连上。
“还是怜小姐有排场,啧啧啧,艳福不浅。”
打烊歇息后,另一名小伶说道,声调扬得老高,生怕别人听不见。
她的语气中透露着一种诡异的憧憬,写作艳羡,读作嫉妒。
怜霭的仇人多,其一是因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其二……是因为她私底下不爱说笑,性子生冷,似乎还有千金病,挑食得紧。
那人公鸭嗓,嗓子响,怜霭如何能不听到?一排脑袋击鼓传花,齐刷刷看向她。
她只当听不见,眼观鼻,鼻观心,快步离开。
月色惨淡,怜霭站在窗前。一点血色瀑上脸,好端端煞了风景。
一具早已没了气息的身体歪倒在她脚边,那两颗眼珠子还亮堂着。
死不瞑目。
她踢了踢脚边的人,自言自语:“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约莫一盏茶前,怜霁等到了一句威胁——“原来你是罪臣之子,好啊,我明天就去衙门报官。”
说话的那人正是那小伶,气势汹汹,不知是从哪里探听来的真相。
怜霭正在削水果,手上动作一顿,平静地换了个目标削。
她娴熟的把人扔进樟木柜。封箱,上锁,灌上香包,一气呵成。
末了,贵小姐转过身,向人吩咐:“把这蠢货扔去护城河。就当她是淹死的,给衙门塞点钱。”
蠢货……
蠢货不过是幕后黑手抛来的烟雾弹,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威胁。
缇景放下茶盏,笑眯眯道:“小姐,现在是冬天,河面结冰了。”
怜霭:”……”
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从前,缇景是怜家的仆人。如今,他只是怜霭姐弟的仆。
怜老爷官浅,但专管军中粮草,在京城也算五风十雨。
顺久了,遇到逆风,粮草骤忽失窃。他稀里糊涂下狱,得了诛三族的待遇。
幸而怜夫人果断,在抄家的人来之前放火烧府,为自己的一双儿女讨来生机。
缇景是怜夫人亲信,他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总归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