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是指李府在长安城的南边,神凤,自然是指宰相的女儿,成为了女帝,浅凤成凰。
此诗一出,台下掌声雷动,粗人们手掌拍得裂开,也不知听懂没听懂。
但,台上的李诗仙,浑身散发而出的人性的光辉熠熠,确实实实在在的难以遏制的节奏。
见状,下边捧臭脚的开始一阵狂吹,若这李诗仙,没点定力,恐怕早就飘了。
但王冕还是看出他眼中的一抹冰冷之意,嘀咕了一句:“啧啧,虽然你也叫李诗仙,但是距离诗仙李白,还是差远了呀!”
李诗仙道:“再下抛砖引玉在先,现在,有没有晚辈,愿意自告奋勇,上来勇敢的尝试一番?”
“我!”一名举人,高举手掌,风采奕奕的上去,抛出诗词。虽然他写得一般,但还是被李诗仙大加赞赏了一番。
之后,是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
一位接着一位。
然后,王冕发现自己鄙视的早了,那第一个举人的诗词,竟然是最好的一个了。
最后,诗词献完。
台下安静了好一会,一位穿黑色蟒袍,腰佩紫玉的挺拔少年,跨步而出,朝着台上的恩施,拱拱手:“学生有一诗,想献给李诗仙,以及诸坐的各位。”
见状,四周的达官贵人们,纷纷投来敬佩的目光。
富贵小姐姐们捏紧了圆鼓鼓的腰包。
“不愧是李大人的儿子,彬彬有礼,知书达理。”
李长歌将李诗仙的提前做好的诗词,背诵了出来,虽然背错了两个字,但整个诗的格调和韵脚,完全吊打在座的所有人。
属于是高了一个档次的作品。
就好像快餐店中涌入一盘神户牛肉,而且是现宰现烹,评判员就在一旁,天公作美般的评出了第五肋骨上肉质。
可谓兵贵神速。
李大公子的这首诗,掷地有声的扔了出来,而且是符合他这个年龄段所作的诗词。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李长歌,是吃定了在场的某一位姑娘。
至于具体是谁,其实,有点脑子的,也都能够猜出来。
而没脑子的女人,则觉得会选自己。
此诗抛出后,半晌无人再献。
李长歌退到人堆里,目光如毒蛇般邪恶的盯着圆润如玉的美丽苏小姐看。
他炽热的目光,再向王冕宣布自己的主权,觉得这苏小姐这等人间绝色,即将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李诗仙,我有一诗。”王冕走出人群,来到了诗台前,看着李诗仙。
原本,他是不想上来的。
因为,他背过的中秋诗词,实在太多。
又首首都是神诗,王冕有一点选择困难症。
而且,这些诗,随便一首拿出来,都能够惊掉李诗仙的下巴。
事后,王冕自然是名扬长安,以后再想低调,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而且,树大招风。
万一宫中的老女人妃嫔,看上了自己的诗,想单独邀约自己进宫,畅谈诗词,哥清清白白的一个人,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进进出出这种事情,也让王冕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