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短篇小说(3) 那一屋子的宜家家私,郁蓝辗转托给了森坡的一个密友,也是一位马来西亚商人,他会想办法替森坡处理。郁蓝换了一间酒店做,规模和薪水远远及不上从前,客人大部分是温州客商。郁蓝平心静气地一天天活下去。碰到森坡那一年,她对简单的、油盐柴米的婚姻生活充满憧憬,尤其是森坡,开初他给了她致命的诱惑,到头来又给了她沉重的一击。仿佛一个人只想玩跷跷板,不小心竟然上了惊险刺激的翻滚列车,吓破了胆,再没有勇气尝试任何游戏。
某一日郁蓝路过新开张的百货公司,香水柜台闪闪的姿彩吸引了她。她信步走进去,随手拿起一根试香的玻璃棍,一股熟悉的味道猛然间铺天盖地地袭来,瞬息,郁蓝感到轻轻的晕眩。呵,森坡,那是森坡的香。
kenzo。郁蓝情不自禁地念出它的名称。kenzo,翻译过来,是竹子。郁蓝终于知道那无法言说的气息是什么了。是苍绿、朗润的竹,而且是中国画里经典的墨竹,无比静美,在深秋的风里散溢出疏淡的哀伤。
郁蓝买下那瓶香水,喷洒在枕席间,她的周遭,重新有了森坡的存在。郁蓝明白,那些鼓惑的淡香,就是她拥有的信物了,也许它终将引领他们在世间重逢,也许它带来的不过是长久的、长久的怀念罢了。
谁知道呢……
痛并且快乐着
在感情上,我是奴隶的奴隶。我为专门替人填空档的人填了空档。
他是我二十几年生命里惟一的温柔。
他的名字叫杜桐。
那一年,我已经读到研二。他比我小整整四岁,这场感情从一开始就充满危险和游戏的味道。
遇见杜桐之前,我一直是一个人,不是没人追,而是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我时常呆在图书馆,在安静、不相干的人群中,一切都很适意。下午五点过后,我帮忙守阅览室,反正我不忙,有的是时间,而且看看杂志也好。
在突然暴热起来的暮春,一位穿短袖t恤衫的长发男孩闯了进来。他把鼓鼓囊囊的大背包放在寄存处,向我借了一本摄影周刊。他选了个角落里的座位,冷气吹不到的地方,他的背心被汗水浸湿了一块。天擦黑了,他忘记开灯,我忍不住走过去顺手替他打开,他抬起头,笑一笑,非常孩子气的笑容。
五月份他差不多天天来,总是黄昏,将暮未暮的时刻,一头一脸的汗,好像刚刚从球场下来,或是淋了雨。他坐在远远的角落,乖乖地半趴着看书,长手长脚的,总是记不得开灯。
我跟导师去了趟北方,半个月。再见到他时,他把一张票递给我,画展,我们系的。他笑眯眯望着我,不容我拒绝。
可是,明天我有课。对不起。
我查过你的课表了,这两天你总共才两堂电影史。
不得了,连课表都查过了。我不禁仔细看了他一眼,很普通的长相,只是样子特别干净,长头发在他那里仿佛天经地义,毫无反叛的因素。他告诉我他叫杜桐、美术系,九三。我微微地感觉失望,不过呢,年纪小的男生交往起来比较自在,不会动不动就往恋爱那条路上滑。末了他问:答应了哦?我笑着,点头又摇头,不置可否。
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大厅人声鼎沸,什么都像,就不像搞画展。杜桐不知打哪儿冒出来,举着一枝大概是作静物小品的马蹄莲,慎重其事地双手奉上。我噗哧一声笑了,不是因为他的姿势,而是他的面孔,沾着油彩,活像小丑。
有人连名带姓地叫他,杜桐,准备,一、二……慌乱中我来不及反应,杜桐已拥了拥了我,镁光灯一闪。照相的人跑过来,杜桐介绍,老鬼。我女朋友。老鬼嘿嘿一笑,杜桐常念叨你,他说你喜欢吃草莓,害他大冷天……杜桐扬手给他一拳,胡说八道!
我觉得被谁欺骗了。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跟这种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惨绿少年”混在一起。我说声走了,转身挤出门。他追出来,闷闷地跟着我。日光炽热,刺得我双目疼痛。进了宿舍阴暗的走廊,我一时看不清,顿了顿,我看到地上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瘦削、寂寞。我说,你回去吧。不生我气了?我叹息一声,嗯。
我爬楼梯。他依旧跟着,头俯得低低,满脸油彩和委屈。我停在门口找钥匙,肩膀一沉,他垂首拿额头点了我一下:“累死了。”我调脸看他,他正看着我,眼神恍惚,但是出奇的明亮,然后他凑过来吻我。
他吻了我。我想我们不熟。尤其他仅仅是个大孩子,我不可能爱他。他的手臂围着我,轻轻呓语,你别介意,我们是这么玩惯的。我迷惑:他是指画廊里的事,抑或那婉约的一吻?
我的心情很灰很灰,我离开图书馆,恨不得躲到地底下。有一天在音像店碰到老鬼,他大叫,是你?杜桐满世界找你哪。我像被当场抓获的小偷,脸红得不可开交。
我找到杜桐,他在原来的位置坐着。一见我,他死死盯着我,双眼慢慢潮湿。他指指下巴,你瞧这胡髭,全是等你的时候长出来的。我笑得眼泪都跌出来了,我说好吧,我们走一段试试看。说出来了,我猛然觉得解脱,如释重负般,不似要开头,倒似结局、尾声。现在回忆起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
杜桐比我小,但什么事没有呢,还有人愿与汽车结婚,你要不要?我不必征求谁的意见,我没有父母。在偌大的城市,我一向是孤独的。没人告诫我别爱上太年轻的男孩子。我把握不住固定的东西。除了杜桐。
我的生日,他候在教室外。课极长,天极冷,落了大雨,他的手指冻僵了,握着花抖抖索索。背包藏着香槟、卤鸡爪,要为我开小型庆祝会。
杜桐的背包啥都有,速写薄、随身听、毛巾、牙刷,他不爱呆在八人一间的寝室,老是四处晃荡。有时他不在我眼前,我想着他就这样背着他的家当跑来跑去,想得胸口发疼。
从夏天到冬天,他陆陆续续搬了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到我屋里。同室的女伴三个月前去了香港。杜桐在我这儿作画、听音乐,发展到洗漱、烧饭,磨到很晚才走。一清早我没起床,他又来了,蹲在我床前要我陪他打变色龙,扑克仍得一地。我买了瓶瓶罐罐,餐餐熬汤,他喝汤像灌白开水。空荡荡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充实。别人笑着打趣:
“哪里捡来的小弟弟?”
偶尔我开玩笑让他喊我姐姐,他不肯,一脸受伤的表情。有个师兄,常来和我聊天,杜桐背地评价,他挺成熟,一定适合你。
人家有老婆。
他哦一声,怅怅然,便没了下文。起初我以为他吃醋,渐渐发觉完全不是这回事。我淡淡对他讲,你别担心,我不会赖着嫁给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挣扎着解释,却越描越黑,我怕耽误你,不到40岁我不结婚的。
声音低下去,似乎自己也怀疑理由不够充分。我最怕看他无辜又为难的神情,拍拍他的手背,我说你尽管放心,有人排着队娶我呢。
只是无端端的我十分疲倦。我们仍然费尽心机跑去偏僻的电影院看黑白纪录片,到植物园看活了几百年的树。我盘腿坐在脏兮兮的颜料堆里写论文宛若在废墟之上重建精神家园般混乱,他在我身后走来走去,同时倾听两种音乐,放音机效果不好了,沙沙作响。他学聪明了,避开某些忧伤的话题,我们在一起,痛并且快乐着。
然而我知道他迟早要走。因此看见他和那个女孩手牵手站在钟楼下面的瞬间,我一点不吃惊,心里平静,就像面对一部旧电影。那女孩个子小小的,细细的笑声在空气中摩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