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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州旅馆(1 / 1)

 第二章 加州旅馆 “艾伦,谱子给我吧。我们时间不多,这里只有上午有空。”

艾伦是叶景云的英文名,没办法,作为一个华人来到西方,没个洋名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叶景云懒得多想,直接来了个简单的,省事也好用。

而与他对话的这个犹太裔小子,马克·奥利维,正是他的高中室友,也是工作室主人大卫·奥利维的小堂弟。正因为有马克的关系,叶景云才顺利来到这里做“学徒”,也才能在工作室休息的时候,可以拿到钥匙来偷偷地干点私活。

“我知道,我知道……给,亲爱的马克,这是完整的谱子,我早就写完了。那你先调试一下设备,我先进去了。”

叶景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曲谱,交给马克后转身进了录音间,先操起吉他试了试音。

嗯,感觉还不错。

外面的马克正在细看叶景云的“大作”。

“艾伦,说实话,如果不是看见过你在寝室练习,一点点地逐渐完善了这首歌,我到现在还是难以相信,它真是你这样一个和我同级的高中生作曲作词的?”

“放心,马克,我已经寄去版权局登记了,正在审核中。这可以证明了吧?不过版权下来还需要时间。当然,如果要加快速度,只能多交钱了……哦该死的,真不愧是资本主义美国!”

“适应吧,亲爱的艾伦,这就是美国。”马克哈哈大笑,“不过版权局既然没有拒绝登记,那我们就完全可以放心地把它制作成成品了。”

“是的,我就是这样想的,反正我也不指望有音乐公司会看得上我,我只是单纯地想把这首歌制作出来。”

好歹体内装了一个经历过社会现实的成人之魂,叶景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虽然他现在要制作的这首歌,的的确确是一首货真价实的英文经典。

“那么好吧,就让我们赶快开始吧……”从小接触音乐,现在能够亲手操作一首歌的录制,马克看来有点小兴奋,“等等,艾伦,你确定前奏吉他要这么长?”

“当然,这是这首歌的精髓,绝对不能缺少……ok,马克,我准备好了。”

叶景云最后调了调音,正式开始他的“糟蹋”世界名曲之旅。

“好的,艾伦,那就按你计划的,我们先来个吉他版本的。。。”

随着后世乐迷熟悉无比的一阵吉他独奏终于过去,更熟悉无比的歌词由叶景云口中唱出: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 cool wind in my hair

在漆黑荒凉的公路上,凉风吹散了我的头发

warm smell of colitas, rising up through the air

科里塔斯温热的气息,在空中袅袅上升

……

少年的歌声并不美妙,甚至有点古怪,但却完全无法阻挡歌曲本身散发出的迷人魅力。

是的,叶景云现在正在演唱的,正是后世受到广大音乐爱好者以及众多歌手推崇无比的《加州旅馆》,美国著名乡村摇滚乐队老鹰乐队“曾经”的巅峰之作。

当然,叶景云必须强调这个“曾经”,因为那是他前世的经历。

穿越又适应了之后,有众多前辈的经验,叶景云当然记得第一时间去查阅历史。

当他查阅了各类他能查到的史料后,基本确定他穿过来的这个世界至少在77年以前的历史,与前世高度重合,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当然,叶景云同时也确定了他应该是历史的变数,虽然他这个历史的变量的作用很小。

从他穿越的年初开始查阅,叶景云发现这个世界的大轨迹基本上还是一如前世,但在某些细微的地方,或许是穿越之神的伟力导致,时光之河发生了撬动。比如,今年老鹰乐队还是发行了他们的第五张录音室专辑,只不过时间延后了几个月。

更诡异的是,专辑中竟然没有《加州旅馆》!老鹰乐队的乐迷圈子中也完全没听说过乐队曾经有创作这首歌的风声。

这怎么可以?!

这可是叶景云前世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啊,虽然受限于当时的他那拙劣的英文水平,听不太懂歌中深意,但挡不住名曲的旋律迷人,他的电脑中也是经常循环播放个不停。

所以,叶景云怎么可能就这样容许它消失?

即使对现在的叶景云来说,由自己来制作它,这完全是在“糟蹋经典”。

要知道,现在在捣鼓歌曲的完全就是两个对音乐纯粹是出于爱好的毛头小子。

当然,叶景云也不是完全在瞎搞,学了不到两月的音乐就敢摆弄摇滚还是高难度的,他还是有点底气的。

在前世不到二十的时候,家中生变,为了生计,他曾在南都的某个音乐主题酒吧打过几年工。近水楼台,也曾经因为羡慕而混过地下音乐圈子,参加过乐队学了不少乐器的玩法,偶尔也会写写歌,美其名以音乐人自居。

穿越之后的少年也自小由他那个在音乐与美术等艺术领域有深刻造诣的奶奶教育下,打下了良好的音乐基础,叶景云穿越过来后完全继承了这些技能。

而马克这家伙虽然是麦德高中的学霸,平时看上去更爱好学习一点,但也是从小在他堂哥的这家音乐工作室厮混,深谙编曲制作,操作音乐间的设备更是完全没问题。

所以,当某一天,叶景云断断续续地复制出了《加州旅馆》后,并很轻松地与马克达成了交易。

他们一致决定把它制作出来。

至于是否发表,那还不在考虑中。

不过这一切说到底,叶景云毕竟是一个刚来美国才半年的华人少年,他现在即使拿出这首歌向音乐公司投递,结果嘛,估计也不会太好。

至于物归原主?老鹰乐队认识他吗?

嗯,叶景云只是单纯地喜欢《加州旅馆》,他不是老鹰的乐迷。

再说,这样做,将来的这个世界应该会变得更有趣一点了吧?

哪怕只有一点点可能?

或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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