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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他的公爵殿下【虫族】 > 第 3 章

第 3 章(1 / 2)

 第三军团驻地是一个离帝星很遥远的星球,裴颐暂居的寓所是在军队驻扎地附近的一座皇家庄园,这里有绵延起伏青黄相间的草地、浓郁如暮色的红枫树林和充满古典气息的皇家城堡,以及城堡前面的明净湖水,湖水之上还游弋着几只天鹅。

裴颐的雌父阿瑞斯亲王和雄父裴毓生前都非常喜欢这座庄园,当年这两位常常在这里度假约会,据说就是在这里怀上的裴颐。裴颐也对这座城堡有着特殊的感情。

后来阿瑞斯亲王与裴毓阁下双双离世,裴颐自己忙于学业和政务,久居帝星,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

昨夜接到了林赛管家的临时通知,镜湖庄园上上下下灯火通明,忙碌了一整夜,装饰一新,喜气洋洋地等候着主人的驾临。

裴颐一到庄园,先给庄园里终年劳作的众多仆虫放了年假,准许他们带着丰厚的赏钱回家去陪伴亲人,只留下几个无家可归的仆虫。

仆虫们自然是喜不自胜,千恩万谢,四处称颂这位年轻主人的慷慨与仁慈,对他令虫惊艳的容貌更是赞不绝口。

慰问第三军团的事情被安排在半个月后。

在此之前,裴颐有很长一段舒适的独处光阴来释放被禁锢在庄严衣袍里的天性——喝茶吃点心、读书、在露水清凉的早晨或阳光晴朗的午后巡视庄园、进厨房给林赛管家捣乱。

或者,换身衣服独自出门,去不远处的小镇集市上买些花花绿绿的零碎布头,给他的洋娃娃们做几身新衣裳。

是的,你没有看错。

作为自21世纪胎穿到此的男大学生,裴颐直到十五岁左右才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一开始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兴趣爱好也十分震惊,但很快就接受良好了,因为给洋娃娃做衣裳真的很容易上瘾,欲罢不能。

如果他不是生在皇家,也许会去做个不错的裁缝。

家长虫们也对此见怪不怪,毕竟帝星的雄虫崽子从小就根据其雄父雌父的政治立场,自发分为两个派系:一派喜欢洋娃娃、甜食和花朵;另一派喜欢皮鞭子、刑架和手铐。

真正让家长虫们忧心的是,裴颐虽然喜欢打扮他的娃娃,但跟哪一拨虫都玩不来,以一己之力孤立了圈子里的所有虫,无论雄雌。

除了自家虫以外,他不爱搭理其他任何虫,不表露自己的兴趣喜恶,也不怎么参加应酬和宴会。

他没有在公开场合测过精神力等级,没有在任何一所俱乐部、酒吧或者酒店的会员名册上留下过姓名,甚至不曾在公共场合泄露过一丝信息素。

继任审判庭庭长后,就一直戴着面具,有传闻说他已毁容了。

这一切都让逻各斯公爵殿下这个身份,在别虫眼里成为了一个充满神秘感的符号。

某个温暖的下午,裴颐换上一身普通的衣衫,用宽大的围巾遮住半张脸和光洁的后颈,架着一辆敞篷马车饶有兴致地去逛集市。

这里的虫生活方式和帝星不一样,飞行器不是流行的交通工具,要买什么也只能拿钱买,裴颐并不想过于高调惹来注意。

穿过开阔的原野和湖泊,树林的颜色逐渐由红褐逐渐过渡到金黄,眼前逐渐出现了一条青墙白瓦干净宽阔的道路,路边盛开着一丛丛娇艳的红山茶。

这条街上的第一家店铺是茶楼,有宽阔的后院,裴颐将马车拴在茶楼后院,给了老板一些钱,就哼着不知名的歌儿拐过街口,寻到熟悉的卖布料的小摊子,仍旧如记忆中支在点心铺门口的梧桐树下。

守摊子的是一只昏昏欲睡的中年雌虫,一抬头看见熟悉的眉眼,惊喜不已,刚要开口招呼,裴颐竖起一根手指贴在唇边,示意他别激动。

“本杰明大叔,家里生计还好吗?”裴颐一边低头看着摊子上的布料,一边熟稔地开口问候。

“好,托您的福,家里虫都好。”本杰明激动地搓搓手,忍不住打开了话匣子,“有军团镇守,大家的日子还算安宁。不过这些年,很多年轻虫都出去做生意了,镇子上的虫越来越少,也难免有些冷清寂寞。”

本杰明从摊子底下拖出一个大包袱,搂出一大堆各色花式的布片,搬来一把小马扎,示意裴颐坐下慢慢挑,又转身跑进铺子里,殷勤地端来了一壶暖身的甜浆。

裴颐在一大堆碎布头里东翻翻西翻翻,找到自己中意的那几片,这种喜悦和满足的感觉令虫上瘾。

公爵府订购了帝星最流行的时尚杂志,每一季都会有新的流行风格。他的娃娃们每一季都会有新衣裳可穿。

他最喜欢的娃娃是一只银灰色头发,湖绿色眼眸的小雌虫,睫毛浓密纤长,鼻梁挺拔,皮肤白皙,嘴唇红艳艳的,却总是闹别扭似地嘟着。

当裴颐还是个脾气很犟的熊崽子的时候,偶然有一次跟随雌父去军部某位军雌家里拜访,看见了书房里摆着的一个玉雪可爱的小玩偶,就爱得不行,说什么都不肯走,非要将那玩偶带回家。

叱咤半生的阿瑞斯亲王只好厚着脸皮,尴尬笑着向对方讨要。那位军雌看在老战友的面上忍痛割爱。记忆中,那身形高大的军雌蹲下身来同裴颐说话:

“小殿下,这玩偶是照着我家刚破壳的虫崽做的,幸亏你见着的是玩偶而不是我家虫崽,不然若是你讨要我家虫崽,我可没这么大方。”

时隔多年,裴颐还记得对方爽朗的笑声。

阿瑞斯亲王当即伸手取下了裴颐身上的玉石平安扣,与战友开玩笑似地约定了两家虫崽的娃娃亲:“不能白拿你家的娃娃,把我家这只不听话的虫崽子赔给你好了。”

后来过了些年,阿瑞斯亲王和裴毓审判长先后过世,裴颐天真的童年时期和轻狂的少年时代一并结束了。

据说那位军雌也因伤病退居二线,没有虫再提过这桩像玩笑一样的亲事。

但是,该说不说,那只虫崽子长大后的相貌也真的非常合乎裴颐的眼缘。

不知那只倔强的小雌虫现在怎么样了,裴颐一边不紧不慢地挑选布料,一边这样想着。

裴颐又在摊子上挑选了些珠子之类的配饰,结了账,辞别摊主,便捧着甜浆慢吞吞地往前走。

冬日天黑得早,待他逛的尽兴准备打道回府,已是暮色昏昏暗暗的时刻了,天边只剩一抹残余的红霞,路边的山茶花笼罩在夜色中,只剩朦朦胧胧的轮廓。

茶楼已经闭门谢客了,车马还拴在后院,来来往往的脚步声说话声都散去了,静谧无比。

一踏进后院,裴颐就敏锐地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打开光脑,通知护卫队尽快赶来。

血腥味越发浓重,不好,有虫从身后偷袭!

不知是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将他拉到黑暗之处,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从身后困住他的双臂,滚烫的气息扑在耳边,声音压得很低,有些不稳:“别出声。”

一个冰冷的反射着银光的金属物品从他肩上坠落,裴颐困在身侧的右手手腕灵巧地一翻,正好接住。

大拇指和食指在黑暗中摩挲着凸起的纹路,稍稍定下心来,没有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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