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泞从看到叶瑾的那一刻起,就特别反感,是那种心理加生理的双重反感。这人明明长相帅气,性格温和。但唐泞就觉得他浑身散发着一股狐媚子气,勾引陆角角。
不对,狐狸精不是叶瑾,而是勾人不自知的陆角角,这一下午都是叶瑾围着他转的,他才是资深狐狸精。
而那该死的陆角角此时正在眉眼弯弯,对叶瑾一口一个师弟,那叫一个亲密。
再看叶瑾,被叫师弟时那一脸发、春样,唐泞就更加厌恶叶瑾。
这一路,唐泞的愤怒的心如同架在火山岩浆上炙烤,烦闷无处发作,边走路边踢脚前的碎石子,一个没注意,踢到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顿时脚尖被磕的生疼,差点原地起跳,强忍着才没喊出声。
因为疼痛,他的五官扭曲在一起,他越想越气。拧着眉,踮着脚往前走。
“怎么了?”身旁的林煜发现唐泞神色有异好心问道。“伤口没事吧?”林煜眨了眨眼,问完才发现,这话不该自己问……
林煜话落,顺着唐泞的目光,看到前面并肩行走的两人,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这是吃醋了呀。
“真羡慕你们,都结婚五年了还这么恩爱,不愧cp榜排名第一的国民夫夫。放心吧,你比叶瑾帅多了。”林煜小声在唐泞耳边说道。
“你说的对,我们情比金坚,我相信我家角角最爱我。”唐泞说这话的时候特别心虚,连音调都变小了,不过这音量也足够让叶瑾听到。敢觊觎他的人,休想。
总的来说,现在他和陆角角是利益共同体,表面功夫还是要演的,只不过陆角角是钱比金坚,他们两人之间不存在半分情感。
陆角角听到身后唐泞这句不要脸的话全当耳旁风,没有回头,眼底闪过一丝厌烦,淡淡翻了个白眼,这货居然这么公开恶心他,他还无法反驳。
而听到这句话的叶瑾,微笑卡顿在脸上两秒,随后若无其事的继续和陆角角谈天说地。
不知不觉八人来到后山麦田。
大片的金黄映入眼帘,一望无际,微凉的秋风吹来,金黄的麦穗在田间摇曳着身姿,随风摇摆。
稻田里的伯伯,阿姨们挥舞镰刀,收割稻子,镰刀又大又沉,八人没干过农活,很容易割伤。
所以只是负责把割好的稻子拢成一堆,再用车推走。
参加综艺的几人随便拉出一个都没干过农活,所以农活干了不到两个小时,就集体累瘫了。
看到一个个顶流都累坏了,导演好心的让大家休息一会。
“大家累坏了吧,咱们休息一会,一会换服装,咱们拍几个广告和代言……”
好嘛,导演你是懂安排的,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当当,不浪费一点时间。
……
陆角角悠闲的坐在田间,叼着狗尾巴草,抬头仰望天空,看行云流走,和偶尔经过的飞鸟。
一身米色运动装的陆角角配上身后金黄的稻田,宛如一幅治愈的画作。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血型问题,身边老有蚊子骚扰,陆角角没事就伸手扇一扇,打破了这唯美的画面。
陆角角微微叹气,哎,这农村什么都好,就是蚊子多。
参加综艺的每一天都很充实,充实到想死。这也太累了吧,陆角角满脸宽面条泪。
他心中十万个后悔,当初就不应该坏唐泞,导致两人都签下这累死人不偿命的破综艺。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柔和的声音传来,叶瑾拿来一瓶矿泉水递给陆角角。
“没什么。”
叶瑾并肩坐在陆角角身旁,麦田的空地上。
“谢了。”陆角角拧开瓶盖,喝了一口,因为是早秋,水从喉咙划过,还带着丝丝凉意,不过因为刚干过农活,喝起来刚刚好。
“累坏了吧?”陆角角笑着问身边的叶瑾。
“嗯,挺累的,这是我第一次收稻子。不过这里空气新鲜,景色也美。能和师哥一起参加综艺,我挺开心的。”叶瑾说着,头顺势靠在陆角角的肩上。
陆角角看了看天空,这里确实很美,没有城市的喧嚣,连天空都仿佛更加湛蓝。
“你的头好沉啊。”陆角角笑着说道。
“是师哥肩膀太瘦,应该多吃点饭才行,都隔着我了。”叶瑾边说边笑,发现陆角角不排斥,接着用头蹭了蹭陆角角的肩膀。
陆角角从小和外婆长大,母亲去世的早,父亲也从来不管他,偶尔回一次家,对他非打即骂。上了大学,他整日忙着打工,挣学费和生活费,除了上课,每日早出晚归,和室友说不了几句话,所以身边一直没什么朋友。后来进了娱乐圈,别说朋友了,不来踩一脚都不错了。
陆角角觉得叶瑾人很好,和叶瑾相处特合的来,这个人有些小孩子气,相处起来也蛮轻松的,在娱乐圈这种大染缸里还能保持这样的童真性格,实属不易。
后面的唐泞简直在用杀人的目光,看向前面依偎在一起的背影,他气的肺都快炸了,不停翻白眼,眼珠子都快飞出去了。
他拿起身旁的矿泉水,拧开,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
心中不停咒骂陆角角,这个大傻子,一点防备心没有,两个人话都没说过几句,就这这么亲密的靠在一起真的好么?
而且还录着节目呢,他这个名义上的老公被蛇咬了,都快死了,也不知道假装关心一下,万一被爆感情不和,焦糖股份大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