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日闷头苦学,日日学到凌晨,可凡朝轻轻松松,上课睡觉,学仙术马马虎虎,却什么都能压她一头。
她打心眼里瞧不起吊儿郎当的人,这人还比她强,就更讨厌了。
后来她学得更起劲,甚至一日只睡两个时辰,再后来直接不睡,就计划有那么一天,能够赢过凡朝。
渐渐的,她逐渐萎靡,凡朝太强,实在比不过。
后来她默默放低要求,不说全部,只除了课业外,能再赢凡朝一项就好。
她等啊等,练啊练,一直等要结业了,最后一次结业比试,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赢了凡朝!
考试时,凡朝一个一个打过去,把四十多个同窗全部打服,最后一关,终于碰上了方巢夏。
方巢夏跃跃欲试,长刀擦的锃亮,她今天特意换上了最好看的一套学服,甚至还破天荒在马尾里编了辫子。
因为她之前有听凡朝夸过神灵越,说她的辫子真好看。
凡朝打的漫不经心,比试太久,所有人都想跟她打,她都打困了。
等上场后,她一开始就是杀招,打算直接把方巢夏给打服。
没想到方巢夏那么顽强,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爬起来,十几岁的小姑娘眼里打得都是泪,还挣扎着爬起来。
凡朝渐渐来了兴趣,陪着她,从白天打到了晚上。
底下围观的同学们都看累了,三三两两散了,偌大的试炼场上只剩凡朝和方巢夏二人。
最后,一直等凡朝饿了,她才挑起大苍,一个剑尖,直接把方巢夏的手腕别开,长刀莫遂“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方巢夏叹了口长长的气,再也支撑不住,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武器都掉了,再也没有打赢的可能了。
也给她打服了。
凡朝哈哈一笑,冲她伸出手,爽朗道:“抱歉抱歉,是我不好。”
方巢夏鬼使神差地搭上她的手,听她又道:“别灰心,你已经很强了。只不过比我还差一点。”
方巢夏顺着她的力道站起来,感受到她手心的温度,胸腔里传来一阵阵心悸。
然后就看她挠了挠头,又嘻嘻哈哈问道:“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方巢夏:……
这是登学六年里,凡朝主动跟她说过的唯三句话。
她记到了现在。
即使凡朝现在已经成了个废人,即使凡朝如今是个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方巢夏仍旧佩服她。
她相信,凡朝依然是那个凡朝,也只有她,能降服她,能拯救即将崩坏的大苍。
那接下来,就让她追随她一起,踏破迷雾,找寻真相,拯救苍生。
————
“驾~”
马蹄扬起烟尘,连日干旱,黄沙满天,地面已经干枯成泥斑,道道裂纹遍布脚下。
要不是布施后作物不受自然干扰,收成依旧,恐怕如今已经再次闹起了饥荒。
夏经驾着车,带凡朝和方巢夏混进了一队要前往四域做生意的商队中,已经走了一月有余,好在快到边境了,最多两日,就能出了中州。
自打夏经听说了凡朝的打算后,就把南风馆托付给了那救了凡朝的俩男伶,跟她们一起踏上了征途。
理由很简单,他非要瞧瞧,凡朝口中的“并非要杀神主,乃受人陷害”孰真孰假。
凡朝真心想反抗了,他怎么能错过这个乐子。
“夏老板!”
商队老板是个富态面善的胖子,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冲着马车走来:“夏老板,刚出锅的红烧肉,我还没吃,先给您们送过来一碗。”
夏经笑眯眯地接过来,连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