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一个急刹车,从车上跳了下来,车子倒在一旁,委屈地转着前轮,抗议着主人的粗鲁行径。因为他听到了一阵凄惨的鸟鸣,便循着声在林子里找了起来。
果然,一只小鸟躲在厚厚的落叶里哀鸣着。他连忙一路小跑来到它身边,俯下身子仔细观察它。这是一只受伤的小麻雀,左边翅膀里的一截断骨清晰可见,鲜血已经浸透了整个翅膀。这只小可怜眼看一个庞然大物靠了过来,急得连忙挥动起小爪子,竖起了浑身的羽毛,像一个蓬松的小绒球般张牙舞爪地警告着来敌。
只是这样的反抗落在他的眼中只显得苍白和无力。
他迅速探出左手,一把就将这只麻雀抓在了手中,它叫的更凄厉了。少年抬起白皙的右手,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过麻雀深可见骨的伤口。让人惊奇的是那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接骨,长肉,生皮,结羽!几乎眨眼间就完好如初了!
他小心翼翼地伸开手指,将麻雀托在左手掌心。这只小东西似乎也不可置信地试探着抖了抖羽毛,扑棱了几下翅膀,接着它也许确信翅膀已经完好,一跃便飞了起来。这个小家伙在他的头上盘旋着发出欢快的鸣叫,似乎在感谢他的善举。
左手依然保持着托物的姿势,他也会心的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静静地看着麻雀飞走,他才继续赶起路来。约摸又过了半个钟头,他便望见了依山而建的房屋群。形飞神逸的飞檐在温和的阳光下傲然挺出优美的弧度,大片大片的褪了色泽的青砖红瓦错落有致地排列在绿油油的林海里,山风吹过,绿海打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
一走十年,自己要回来的消息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想大多数熟人都是自己长辈,是需要自己亲自一一拜访的,没有必要将自己回来搞得人尽皆知,更没有让人家专程来接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晚辈的道理。于是,街口没有人接他。
再过几分钟,他已经推着车子走在镇内的青石板大街上了。
街道两旁林立着各式各样的店铺,无疑不都是古色古香的建筑,有的匾额上还镂刻着精细的碎密花纹。要是留心,偶尔还可以看见穿着粗布衫的老者们蹲在墙边,一边悠闲地抽着水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谈着,不时发出爽快的笑声。老者们背后的墙面毫不掩饰地彰显着悠长岁月留下的痕迹,风刀霜剑年复一年的磨砺着它那张早已沧桑不堪的老脸,深深地皱褶里藏着无数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他来的正巧,赶上了镇里的市集。
生意人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大小小的摊位上排满了满目琳琅的商品,大都是些玉石、瓷器、工艺品之类。五彩斑斓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彩,质地细腻的青花瓷如温婉的少女般静静地伫立,活灵活现的木雕勾人心弦......
这里的人们大都衣着简朴,甚至还能看见笔挺的中山装和秀美的旗袍。只有拿着闪光灯的游客们或是追求时尚的花季少女们不时惹得人眼前一亮。孩童们三五成群的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穿梭着嬉笑打闹,欢乐的气氛如水漫宣纸般荡漾开去。
忽然,一股熟悉的香味吸引了少年的嗅觉,他转过头看去,果然!摊主正在往大腕的面旗儿里倒着香油!金黄色的液体从陶瓷瓶那圆润的瓶口流出撒在热气腾腾的面旗儿上,眼看着量足够了,摊主将手中的香油瓶向高处一扬,香油在空中被拉成一道金黄色丝线,盖好瓶子,再往碗里撒上一把青白相间的葱花,嗨呀,勾人的香味飘出老远,闻见了让人食指大动,真真是人间能有几回得的美味了!这倒香油的架势、这香醇的味道是如此的熟悉,使他一下子就陷进了深深地回忆里......
“啊!”一声尖叫将他硬生生的扯回了现实。
他本能的停下脚步,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向前探着身子,双手挡在他单车的车把上。这少女一头乌黑的秀发披在肩上,上身着一件米色格子短袖衫,下身穿一条白色牛仔短裤,小巧的脚上套着一双水晶质地的凉鞋。
那少女见他停了下来,便双手插在腰间,下巴微微扬起,撅着小嘴,齐刘海下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珠满目含嗔地瞪着他,活像一只傲娇的孔雀。“走路不看路啊!要不是本小姐身手敏捷早就被你撞到了!”“看什么看!噢~~你也觉得本小姐天生丽质对不对?我跟你说,喜欢本小姐的人都从南极排到北极了,你想都别想了......”
听着那女孩的唠叨,他顿感头疼,无奈地看了看她那张俏丽的瓜子脸,果断地打断了她的自夸:“确实漂亮,仿佛兮若青云之闭月,飘风兮若流春之回雪。不好意思,刚才走神了,差点伤着你。”
这声音中正平和,像溪水抚过水底的石头般温柔而有韵律,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要用心去听,想要去相信。
听着他的恭维,她顿时感到十分受用,小脸一扬说道:“算啦,算啦,本小姐大人有大量,放过你啦!”她冲他摆了摆小手,让过身子走了。才走了几步,便又回过头来冲着他扬了扬攥得紧紧的小拳头:“下次注意!”接着便走开了。
他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也步入了南来北往的人群里。
他一边走一边顺着街道左边的店铺一间一间的看去,最后,在一间店前停住了脚步,撑好车子,便走进了木制的大红色店门。只见这间店的牌匾上写的是“安魂堂”。
店主是一个红脸的中年人,他挺着发福的肚子憨厚的笑着招呼客人:“小伙子需要些什么?”
少年也微笑道:“老板,一束燃香,一叠纸钱,再来一瓶烧酒。”
“好嘞,稍等。”说完便转过身子从货架上挑起了少年所需的东西。
其实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店主的身份,正是从前住在他家屋后的李叔叔。一晃十年,他的脸上添了不少皱纹,身子也发了福,但是模样几乎没变,尤其是他的红红的酒糟鼻还是一如往常的显眼。显然,李叔叔并没有认出这个从前的邻居。也许是因为少年离开镇子时年岁尚小,十年后昔日挂着鼻涕的孩童已长成翩翩少年。所以,他也不便和李叔叔相认,以免弄出不必要的尴尬。
不一会儿,老板便用油纸包好了少年所需,递了过来。少年接过纸包,付了钱,便转身走了出来。留下这个老实巴交的李叔叔在原地用手挠着头:这个孩子好像有几分眼熟......
少年出门后将纸包放进背包里,便骑上单车一路向南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