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头对着碗边吹了吹,就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烫得他龇牙咧嘴的。
“好喝!云妹子你这手艺真是绝了!”
好不容易将嘴里滚烫的粥咽下,张石头就夸了起来。
云澜给自己也盛了一碗,拿起勺子吹了吹才小心地喝了一口,但粥特别容易存热,她还是被不轻不重地烫了一下,但这也丝毫不影响嘴里淡淡的清甜味道。
南瓜在秋季成熟,是一个充满着秋日气息的美味,而它的嫩滑口感能为小米粥的粥底增添一份柔软的亮点。
要是有牛奶或者羊奶就更好了。
上辈子她每次去吃某西\/八国的烤肉,最喜欢就是店里随便拿的南瓜粥了,据说里边就是放了牛奶或者椰奶,才能达到那种香甜爽滑的口感。
当然,还需要在熬煮之后用料理机,将颗粒感都打碎。
只可惜大魏朝也没有榨汁机,注定南瓜不可能那么细腻,但系统出品的食材弥补了这一点。
她并没有在锅里放多少糖,但整锅小米南瓜粥还是无比的香甜,让味蕾都跟着陶醉其中,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秋日丰收的季节。
张石头又问了一下火候方面如何控制,这才一脸严肃的离开了,看样子是打算晚上就尝试着给他家的狗和其他动物都做一顿试试。
……
巳时还没到,李二柱就将一大串猪蹄拿给了云澜。
云澜看到不下八十个猪蹄也是吓了一跳,“二柱哥怎么这么多啊?昨天我二叔给你的钱不够吧?差了多少我补给你。”
眼看着云澜就要回屋去拿钱,李二柱赶紧拦了一下,结巴着说道:“云……云澜,不用不用,这些一共五十文钱,昨天云叔给的钱够得,只是没有送猪下水,说是被人提前拿走了。”
“没事。”云澜也不太会做内脏的菜,主要是她自己吃的不多,而且不论是猪大肠还是猪肝猪腰,都需要好好处理才能下锅烹饪。
又跟李二柱聊了两句云澜才知道,原来是淳安县里的赵老爷家,最近要做寿,跟人订了不少生猪,所以才有这么多猪蹄。
昨天夜里云澜就已经提前将黄豆泡上了。
猪蹄用灶火炖煮一个时辰是肯定能软烂的,但黄豆可不一定,不提前泡上肯定要耽误午饭。
八十多个猪蹄也真的是太多了些,云澜分出其中三十个,先放在一旁。
想了想她又从其中拿出来两只猪蹄,这两只可以单独煮了给元宝和煤老板吃,狗最喜欢啃骨头了。
五十个猪蹄,足足泡了三大盆。
云澜看着盆里逐渐白嫩的猪蹄,控制了一下自己的口水。
这么好的猪蹄,竟然没人发现它的美味,这帮大魏朝的人真是不会吃。
猪蹄是一个需要提前处理的食材,首先第一步就是将猪蹄放在灶火上挨个烧一遍。
这是最快速的祛除猪蹄上猪毛的办法。
云澜烧的很仔细,甚至猪蹄的缝隙里都被她用火钳撑开烧了一遍。
她是最见不得猪蹄上有猪毛的,上辈子每次吃猪蹄的时候,如果发现脚指头锋利有残留的猪毛,瞬间就会恶心吃不下了,她可不希望自己做的菜给人这种感觉。
烧完的猪蹄个顶个都黑乎乎的,这些黑色大部分都是被焦烧的猪毛,这时候就要拿起菜刀在上头使劲的刮。
最好一边刮还一边能用清水冲洗。
要是换了现代厨具,当然是用钢丝球更方便,奈何大魏朝没有。
好在她家的刀前不久才打磨过,现在还算锋利,不必多大的力气,菜刀轻轻划过,那层黑色的东西就跟着卡在了刀上,再用水一冲就干净了。
将每个猪蹄刮完毛还不算完,碍于猪蹄形状的原因,不可能将猪蹄百分之百都烧过,这就到了考验眼里的时候。
换上一盆清水,将猪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全都检查一遍,如果还有残留的细小猪毛就直接拔掉。
等将三盆猪蹄都处理完,云澜只觉得眼睛都花了。
“不行不行,这红烧猪蹄以后可不轻易做了,太费眼睛了。”云澜晃了晃脑袋,又看向了窗外广阔的田野,稍等了一会儿才觉得眼睛缓了过来。
随后,用斩骨刀将猪蹄切成小块,虽说整个的猪蹄看着更诱人,但分割成小块才方便入味和成熟。
将分割好的猪蹄冷水下锅,同时放入大量的葱姜蒜,等到血沫煮出,便要将猪蹄捞出来。
现在的猪蹄还不能进入正式烹饪环节,而是要用冷水再刷洗一遍,毕竟是要入口的东西,必须要干干净净的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