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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她这个人死在很多年前了,活下来的不过是她的一具皮囊。
她活着。
她只有皮囊活着。
赵无乐也好,李安也好,除了林安然,谁来找她,她都不见。
她只隔着门,留给李安一句话:“对不起,李安,你不该喜欢我的,我不配。”
李安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选择了沉默离去。
他还太小,小到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小到说爱都太过荒唐。
他只是觉得和她一起比较愉快,所以想和她在一起而已,他没想过以后,他只是觉得应该及时行乐。
白欢喜如果要以后,他没法与她谈以后。
他转身走了。
白欢喜看着他的背影愣愣发呆。
她开始平静的接受人生命中的来与去。
她那古怪扭曲的性子被如水的平静包裹住,身边逐渐出现了一些人——那是被养在小区里的情妇,职业的,钱货两讫,出身于上流社会,每日便是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偶尔在一起聚会,约出来打个牌,得过且过。并不上门找正妻的难看。
她们心里明白,男人就是爱偷腥的猫,今儿个说着爱自己,明日不知道爱谁去了,与其费劲巴力哦做个防备而不安的正妻,还不如省省力气,就这样的做只金丝雀。
钱呀,给大方些,谁管他在哪儿?在工作?在哪个女人身上流连都是不重要的。
白欢喜从前并不与这样的人来往,总觉得丢了面子,失了风骨,如今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她白欢喜不也是做人情妇的么?做得人尽皆知的——是的,人尽皆知。
这天下哪儿有不透风的墙,林安然来这里又没有故意防着谁,别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她看开了,也不抗拒别人的接近,和那些人也有了联系,偶尔出门聚会,她也会付钱,她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去聚会,不过是求个热闹罢了。
每次聚会,她都沉默的捧着杯酒坐在那里,又平静,又淡漠,像极了误入酒池肉林的卫道士。
然而她们还是喜欢她这冤大头,她也喜欢这群酒肉朋友。
喜不喜欢不重要,爱不爱不重要,只消自己过得快活一些便足够了。
她这辈子过得不快活,自暴自弃的堕落怎么了?她什么都不想要,只要自己快活些。
“白欢喜,你在干吗?”
她接了电话,偏头看了一眼外面,外面已黄昏。
看起来,应当是邀请她出去玩儿的。
她无聊的翻翻眼皮子,一脸郁卒,她回答道:“我还能做什么,看电视上网。”
“哟,真难得,林安然今儿个居然没来,你也没有赶稿。”说话的是个极为八卦的女人,爱好打听各种小道消息,她是林安然的情妇,就是这女人透露出去的,而知道她写小说,也是很容易查到的事。
只要有心,这大数据时代,有啥查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