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别耍小聪明啊!你只要一动歪念头我就能知道。”
“没有,您误会了。”
“我劝你打消念头。第一,你没有机会。第二,如果你不太笨的话,就应该明白,在这荒郊野外人多力量大。”
“是,是,丧尸很厉害。”
为了找到日记主人,祝觉恐怕得跟这个男孩在一起待一段时间。
老这么剑拔弩张、神经兮兮的,也不是办法。
防不胜防啊。
不如想办法跟他缓和一下关系。
“小伙子你叫什么?”
“杰文斯。”
“多大了?”
“12岁。”
“12岁就长这么高了?”
“呵呵,不算高,估计还能长点呢。”
祝觉还真不是恭维他。
杰文斯个头儿跟祝觉差不多。
只不过略单薄一点。
可能白人发育比较早,12岁就相当于黄种人十五六岁了。
“你父母呢?”
“我们逃出那会儿,我爸被丧尸咬了。到了这边后,我妈又被拉出去搞实验了。”
祝觉叹口气。
“那个威尔斯是你什么人?”
“是我们家邻居,他是个好人……”
在这乱世好人坏人真是没法界定了。
再坏的人,说不定他也有自己在意的,愿意去维护的东西。
在公路上飞驰一会儿,老远看见金门大桥沐浴在落日的余晖中了。
祝觉只要猛踩油门儿,最多半个小时就能到达桥头了。
不过,天色已晚,桥上少不了行尸走肉。
行走起来恐有诸多不便。
祝觉就转弯走上小路,向海边去了。
来到海边的小树林里,祝觉把车停下了。
“去捡点柴火,咱们在这过一夜。”
“好的。”杰文斯扛着斧头捡柴火去了。
祝觉则拿出旅行锅淘米做饭。
好好的五常大米都让你们作践了。
看看老子闷的米饭。
杰文斯抱着柴火回来后。
祝觉拿出镁条把火生起来,然后架上锅。
“你,你煮大米啊……”
杰文斯显然有些失望。
“大米是好东西啊,小伙子,不懂是吧?你等会儿就知道大米饭有多少吃了。小孩子都能馋哭了。”
“可惜没菜……”
杰文斯咂巴着嘴,两眼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