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一身的黑色皮衣,利落的线条透着一股英姿飒爽的味道。她骑着摩托车,车灯仿佛撕裂黑夜的一把剑,穿行其中,无需做任何动作,整个天地都仿佛是她的天下。
《我们的时代》里,她饰演的是庆城云想衣巷三户人家中的其中一家的女儿。这家人姓木,玫瑰是这户人家的第三个孩子---木灵犀。前面的两个孩子都因各种原因死了,所以对这个女儿特别溺爱。
木灵犀天生就漂亮,170cm的高个子,身形优美,从小就有主见有想法,不被其他人而左右。虽然脾气不太好,却交了不少朋友,起码在道上没有谁敢惹她。
宝马车上坐了三四个人,有男有女。几个人跟吃了兴奋剂似的,疯狂在朝木灵犀招手。一般这种人,灵犀是懒得搭理的。可他们一直在挡道,不论灵犀切换到哪一条道上,他们都会迅速切换过去,就是不肯让她超。
对付这种人,嘴皮子那一套是最不管用的。那就只有一招,动手!
木灵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小钉子,前头那几个人还煽风点火地说:“要对付我们了呀,你倒是动手啊!谁不动手谁就是孬种!快啊,就等你出手呢!”
木灵犀降下车速,负责开车的也降了。她瞧准时机,甩出手上的钉子。后轮胎在嘭地一声中开始打斜,木灵犀趁此加大油门追了过去,一骑绝尘。
这场戏是一次过。
第二场戏NG了好几次。
演木灵犀好朋友的女演员在镜头后可以表现得很自如,可在镜头前的台词却说得磕磕巴巴。一直NG了十几次,导演都不耐烦骂人了,她的表现就更加差了。
女演员哭得泣不成声,玫瑰说:“该吃午饭了,什么事都比不上吃饭重要。”
沉舟刚好赶完通告回来,拿了份饭菜给玫瑰:“最近天气燥热,我给大家买了桃子和冰镇酸梅汤,都消消火气。”
玫瑰看了眼饭里头的配菜:“为什么我的饭菜那么少?”
她比了比,只有一个拳头大小。
“分量虽然不多,裹腹应该没什么问题。”
“......”
玫瑰撂筷子:“不吃了!”
气呼呼走出帐篷,顶着烈日乱跑。转角就看到女演员蹲在角落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打气:“我不害怕镜头,我不害怕镜头,我不害怕镜头。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克服的!我要相信自己!”
可她安慰得越多,越是要强调自己害怕镜头。
玫瑰说:“没用的!”
女演员被吓了一跳:“你、你都听到了?”
“没听到怎么否定你?”
“哦,也是哦,呵呵呵......”
“别笑了,哭本来就不好看,哭完再笑就更丑了。”
女演员:“哦......”
“哦什么哦,除了这个哦字你还能说啥?背一遍台词给我听。”
“啊?现在吗?我想想。”
“想什么想?几句台词都背不出来?你好意思说自己怕镜头?其实你根本不是怕镜头,你就是背不了台词!拿什么镜头当借口?趁早放弃吧。”
“我不是的,我没有,我一看到它对着我,我就双脚发虚,脑袋一片空白。”
“现在没有镜头,你倒是背啊!”
“我我我我......”
这个女演员软得跟似的,不用激将法肯定不行。刚才几个导演都在商量着要换掉她。
玫瑰揪住她的衣领,立马进入演戏的状态:“你什么你?我告诉你,今天就算是天塌下来你都得跟我回去!”
“我不回去!我才不要回到那个没有光亮的家里......你有爸妈疼有爷奶爱,当然不会动我这个失去亲人的痛苦。一车四条人命啊,全走了,都走了......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两个弟弟,没了都没了......再也没有人会在我赖床的时候把我丢出来,也没有人会在我偷吃糖果的时候爸妈告状......我喝个酒怎么了?我逛夜总会怎么了?起码我在这里有人会对我好,懂得给我想要的!”
成功了!
她成功把自己代入到那个角色当中,每一个镜头都是痛苦至极的真情实感。
“荒谬!”
玫瑰以木灵犀的身份说,“如果狐朋狗有能给你想要的一切,那么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你现在就去问问你的朋友,假设你生病了,需要朋友牺牲自己才能救自己,看看他们谁能愿意牺牲自己救你?”
“这个假设不成立!”
“怎么不成立?因为在你心里,一直都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没有多少人愿意做这个事情,可我愿意。因为你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好朋友!”
夜总会的老板踹开KTV的房门,见过那么多人,她看到玫瑰的第一眼还是很惊艳,尤其是她的烟熏妆和眼角的水晶配饰,简直跟魔女一模一样。
她的桀骜与清冷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好似纤尘不染的荷花与冰雪,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