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安十二年六月初五,我与七皇子赵玄洵奉旨完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亦有当今圣上的指腹为婚与圣旨赐婚。虽说我与七皇子素未谋面,如此之说也不当,幼时随父亲进宫赴宴时,曾见过七皇子一面,也仅是如此,但我作为宋府嫡女,嫁与七皇子为妻,无疑是最利于宋府的,与我自身。
我只是,有点不甘。并非不甘于不能自主决定自己的婚事,身为宋府的嫡女,婚事本就不由自己做主。我只是,不甘于此后便要困于七皇子府,整日待在七皇子府管理庶务,处理内宅杂事。若七皇子此后再娶妃纳妾,还要处理好她们或与自己,或与彼此,或与七皇子的关系。说来有悖伦常,我并不愿就这么一辈子困囿于七皇子府。
我渴望自由,向往凡尘。我亦期盼如男子般,入仕途,与朝堂上为黎民请命,解百姓之忧,筑盛世之业。可这些希翼,于今日后便注定离我而去。与世俗而言,七皇子妃只需操持内宅,延续子系,在家相夫教子即可。旁的一切,便不是七皇子妃应当做的。身为女子,太多身不由己。
洞房花烛夜,我与七皇子并未行周公之礼。如此对我来说甚好,虽在闺中之时,嬷嬷也曾教导过此事,但终究还是不同的。我对房中之事多是恐惧与抗拒的。许是看出了我眼中的抗拒与害怕,七皇子在挑完盖头,饮完交杯酒后,主动坐到床侧的软榻上,拿起帕子,用匕首割破手掌,将掌心上的血尽数抹在帕子上,递给我。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温声道:“我知娘子于周公之礼有惧,虽于理不合,但允征只愿娘子欢心即可。”
我愣住了,头一回不知所措,抓着身下的衣袍的手紧了紧。定了定神,伸手接过帕子。我知晓他的意思。如果新婚之夜,我二人未行周公之礼传出去,不仅惹人非议招来诸多祸端,且日后我作为七皇子妃管理府下众人时,难保侍从心有不服,不愿尽分内之事。
他站起身,理了理衣襟,轻抬衣袖,指了指软榻,柔声道:“今日是大婚之夜,不好移房,娘子便宿于床榻上,允征宿在这软榻上即可。”
他又抬眸看向我,他的眼眸澄澈明亮,犹如孤夜之皎月,却盛满我看不懂的情绪。
不知怎的,我莫明地移开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