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上写着傅振泽以沈徽之父亲公司的状况进行要挟,迫使沈徽之签署协议并承诺在一年内随叫随到。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沈徽之是在被胁迫的状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出于真实意愿。
如果他同意终止协议,那就皆大欢喜,如果不同意,那就跟他法院见。
傅振泽压抑着怒火,拿出手机,拨打了沈徽之的号码。
他不知道沈徽之此刻愿不愿意接他的电话,他想,如果沈徽之不愿意接,那就别怪他亲自去实验楼找沈徽之了。
电话在漫长的响了几声之后,终于接通了。
“怎么样?你同意终止协议了么?”
那边响起沈徽之清冷而疏离的声音,傅振泽却情不自禁地想到沈徽之在床上失控的神情,湿淋淋的目光就那样望着他,眼底已经失了平素的理智,赤l裸的身体全然是被情l欲操控的绯色,白皙的脸颊染上了情l欲的薄红,冶艳又动人。
他的嗓子不由得干渴,“你说这份协议是我逼迫你签下的,你有什么具体证据?”
他说完,那边沉默了。
傅振泽继续问:“是……我们上床的录音……还是录像?”
紧接着,他听到了那边带了一丝愠怒的声音:“傅振泽,你别太过分。”
“既然你不同意,那我们就法院见。”
傅振泽没有丝毫退却:“好,法院见就法院见。”
沈徽之要想起诉他强迫签订协议,必须要拿出当时的录音,录音中要明确体现强迫的字眼才算强迫事实成立,当时的录音他有,他们全程交谈友好,没有任何漏洞,沈徽之说了自己是自愿的。
在后面的床事上,或许他得意的时候提起过协议的事,可是那时候,沈徽之录音了吗?
和沈徽之相处这么久,他可以笃定,以沈徽之那种清高的做派,一心醉心实验,床事这种事上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只乌龟缩在壳子里,怎么可能会录音呢?录像就更不用提了。
他再次开口道:“我就在实验楼对面的砚海学府湾等你,如果你今晚愿意过来,我愿意给你提供证据。”
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双方都知道。
傅振泽说完,便挂了电话。
实验室走廊里,沈徽之怔怔地握着手机。
梁言见沈徽之出去这么就都没回来,走出去便看到沈徽之这副走神的模样。
律师说他们实际证据不足,但是可以诈傅振泽一诈,发一份律师函主动让傅振泽终止协议,可是如今,傅振泽显然没有上当,反而要他主动去用身体做饵,方能换取终止协议的可能。
他今晚去了,傅振泽真的愿意放过他吗?
“师兄,你怎么了?”
梁言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沉思,他道:“没什么。”
梁言看着沈徽之好看的侧脸,热情地邀请:“师兄,我听说西门开了一家好吃的麻辣烫,我们晚上一起去尝尝啊。”